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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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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来源:武汉合同纠纷找专业律师
[导读]:   周纯律师,武汉合同纠纷找专业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周纯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

  周纯律师,武汉合同纠纷找专业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周纯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两书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特别要注意。


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这是购房者很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注意约定违约。这部分合约应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二、房屋交易时如何防范风险


核查相关证件。购房者一般都知道买房时要看“五证”,但却忽略其内容或无法判断其真实性。购房者对证书的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所购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允许销售的范围内,要具体到楼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是否注明为“出让”,而不是“划拨”。所购房屋是否是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明的土地上所建。所购房屋是否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所载明可以开发的房屋。


为防止延期交房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交房期限要详细约定:开发商应于某某期限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如届时开发商无法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


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关于面积误差问题,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


物业管理是购房者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完成购房手续后入住前,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因此,在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是合同的一方,完全有权利修改管理公约的有关条款,并且有权利保留和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同时,购房者应保留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虽然在入住前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无法立即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但保留在一定期限后选择新的管理公司的权利,以使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


房屋交易也就是房屋买卖,因此签订的合同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障,但前提是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一定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此外,不管是在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还是签订交易合同过程中,甚至是签订了合同之后,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





公证是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公证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在现代,人们在房屋买卖中,也经常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下面为你解答一下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


虽然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如果大家想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那么首先需要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提供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需要全部到场。


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买卖双方在主体适格,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因而不要公证,但是如果大家想要增加合同的效力也可以进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首先需要双方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查合格就行了,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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